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閱遊臺灣 百聞一見「影像閱讀‧故事敘寫」徵件比賽

壹、活動緣起
文字是最富有生命、最能展現生活、抒發內心情感;而攝影則是最直覺、
最能觸動人心的表現方式。為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此次「影像閱讀‧
故事敘寫」徵件比賽活動主題訂為「閱遊臺灣 百聞一見」,即鼓勵大家以「慢
活」的態度閱讀生活的美好。凡對閱讀與攝影有興趣的朋友,只要拍下在臺
灣日常生活中令人心馳神往的「人、事、地、物、情、景」照片四張,並輔
以1000字內的心情分享文,上傳至活動網頁,優勝者便可獲得獎勵。
「影像閱讀‧故事敘寫」徵件比賽活動,鼓勵社會大眾發現並珍惜臺
灣的美好,人情的溫暖,探索無所不在的藝術、文化寶藏,藉此喚起大眾隱
藏於內心中的憧憬,展開圖/文的創作,為生活與工作帶來充沛的能量。希
望透過這項活動傳遞個人的生活體驗與感動,點燃全民的熱情,激發更具深
度、更有創意的文化內涵。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NPO閱讀聯盟、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明道文教基金

三、協辦單位:人間福報、國語日報社、教育廣播電台
四、贊助單位:勇源教育基金會
參、活動辦法
一、活動名稱:
閱遊臺灣 百聞一見「影像閱讀‧故事敘寫」徵件比賽
二、活動期間:民國100年7月15日至9月15日止。
三、創作主題:閱遊臺灣 百聞一見
記憶的建構,需要時空體驗,用心在我們的生命裡,刻下永恆的影
像。
欣逢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值此特殊時點,與某一特定時空的邂
逅,可能是個讓我們共同感動的世界,也許是一個觸動人內心深處
的畫面,或是給人生命力量的一段文字,標記民國百年的精彩。
隨意怎麼樣開始吧!以獨特的視角進入畫境、寫出文章,用圖文描
繪眼下的人生。在任何一處角落,以自在的態度,以隨遇而安的方
式,閱讀臺灣的美好
四、實施對象:不限,唯須以繁體中文及數位工具進行創作。
五、作品型式:
請使用數位工具(數位相機或手機…等),結合文字與圖像,進行
靜態創作。寫作型式不拘(散文、詩、故事均可),每件作品字數上
限為 1,000 字內,圖像四張,進行主題式創作。圖像須為 300dpi
以上之原始圖檔,與文字互相搭配,投稿作品需以下載之報名表格
式將圖/文呈現。
六、徵件規範:
檔案大小:完成後作品上傳以10MB為限,若使用數位相機拍照之
圖片請將影像規格設定為2240×1680(或畫素品質在400萬畫素)。
照片格式:JPEG 圖像,黑白、彩色不拘,但不得任何技術加工。
得獎者需於收到得獎通知後提供作品原始檔。
七、收件方式:
參賽者於「NPO 閱讀聯盟網站」(http://www.nporead.org.tw)下
載報名表格(如附件一),以e-mail傳送至指定信箱
evali@mail.mingdao.edu.tw
,逾時未上傳成功者不列入比賽。
八、評審方式:
影像及文字整體風格與創意40%、影像構成與美感 30%、文字表達
與情境30%。評審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並由影像與文字專業工
作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
委員決定從缺。得獎名單預定於2011年10月10日公布於活動網
站中。
九、獎勵辦法:
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獎狀乙幀。
第二名2名,獎金各新台幣15,000元整,獎狀乙幀。
第三名3名,獎金各新台幣10,000元整,獎狀乙幀。
佳 作6名,獎金各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乙幀。
十、活動注意事項:
1.凡投稿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
2.投稿內容須為原創,如有涉及引用、抄襲情事,經查證屬實,即
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
3.獲獎獎品需依稅法相關規定扣稅。
4.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創作者,惟須授權主辦單位運用相
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及活動期間廣宣行
銷用途(包括於eDM、議題操作、活動BANNER、廣宣等)。主辦單
位擁有以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力,亦得以任何形式授權推廣、保存
及轉載,不再另付酬勞、版稅或任何費用。
5.由主辦單位遴選出的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參賽作品如均未達
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6.得獎作品一律以電話通知,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之聯絡電話。
7.得獎者須依照得獎通知說明完成相關手續,得獎者若逾期無法取
得聯繫,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肆、預期效益
一、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藉由閱遊臺灣,注入希望家園、夢想起
飛之元素,呈現當下臺灣多元文化的價值與創意。
二、結合新時代數位科技,促進文化旅遊。帶動全民環境閱讀的話題與
熱潮,擴大活動民眾參與層面及影響效益。
三、百聞不如一見,鼓勵用心體會、發現臺灣之美,勾勒一張文學地圖,
賦予地方文化全新的面貌以及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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