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總統府與我」網路影像文化分享徵件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100年7月24日(星期日)24:00止(一律網路收件)參加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持有台灣地區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為我國國民配偶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持有台灣地區有效居留證者皆可報名參加。
徵件主題:*與總統、副總統相遇
以總統、副總統97年就任以來基層訪視、救災、探訪、拜會、參觀等公開行程與民眾互動之生活影像為主體,凡側拍、記錄活動皆歡迎參加。
*總統府‧新感動
以影像呈現總統府建築本體之美或總統府所舉辦之相關藝文、慶典、開放參觀活動等之影像紀錄,含總統府內與總統府外之相關活動。表現總統府建築風華與多元文化之歷史軌跡為主。
拍攝時間: 以最近3年拍攝之作品為限。
7月2日(星期六;8:00~16:00)總統府假日開放參觀時,民眾可攜帶照相器材或手機入府拍攝。照片上傳: 上傳照片大小不限,手機、數位相機拍攝皆可。請填寫姓名、拍攝時間、拍攝地點、email和連絡電話,並附上照片說明(中文或英文)150字以內。每人最多上傳5張照片,可分次上傳。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依據作品意念及主題表達(含圖像及文字),評審出30件得獎作品。
獎項:金牌獎1名:獎座乙座及智慧型手機乙台(價值約新台幣18,000元)
銀牌獎1名:獎座乙座及數位相機乙台(價值約新台幣13,000元)
銅牌獎1名:獎座乙座及平板電腦乙台(價值約新台幣10,000元)
優選5名:獎狀乙張及彩色相片印表機乙台(價值約新台幣4,000元)
佳作22名:獎狀乙張及32GB隨身碟或記憶卡乙份

得獎公布、展出與頒獎:•得獎公布:得獎名單8月15日公布於本活動網站,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得獎作品除於總統府全球資訊網公布,供民眾長期瀏覽外,並自8月下旬起於總統府展出。
•頒獎典禮於總統府舉行;時間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本活動網站。
網路票選: 網路票選活動8月15日至31日舉行,由網友票選最佳人氣影像前五名,得獎者可獲獎座乙座。另並公開抽出30名參與投票之網友,可獲得總統府紀念品乙份。
附則:1. 參選作品須符合徵件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2. 參選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3. 參選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4. 參選者須詳填各項拍攝資料及照片說明。
5. 參選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6. 參選作品不得進行合成。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品。
7.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品;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8. 參選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9. 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10.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1. 獎項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2.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13.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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