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
透過鏡頭與創意,發現校園之美及明道未來。二、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1年3月2日(五)止展覽時間-101年3月19日(一)至3月30日(五)
三、展覽地點:
寒梅大樓梅館一樓大廳四、參賽組別:
(1)攝影組-全國各高中職在校學生。(2)創意組-明道大學全體在校學生。
五、參賽主題:
(1)明道校園之美(攝影組) (作品可影像編修(註1))作品內容以明道大學校園自然人文背景相關,舉凡明道校園內建築地標、 人文風情、自然景觀、校園之動、靜態活動等,皆符合攝影組比賽主題。
(2)明道校園設計(創意組) (作品可借由影像合成等手法呈現)
以明道未來之數位影像為創意組比賽主題。作品內容將以明道大學校園內外自然景觀、建築地標為本,自由創作數位影像為輔,新銳創意之影像合成及後製為手法,重新呈現未來明道校園之展望。
六、作品繳交規格:
(1)必需繳交檔案,畫素品質須在一千萬畫素以上及350 dpi以上以之JPG檔或TIFF檔。 (2)
1.作品繳交需沖洗放大至8x10吋照片,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不拘。
2.作品光碟報名表一併交寄。
(光碟註明校名、作者名字,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檔案命名格式:學校_科系班級_姓名_作品名稱.jpg ) 連同
3.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並以50字以上100字內敘述創作理念。
4.每人以5件作品為限。
5.網路作品之檔案由攝影比賽小組上傳於facebook『明道校園之美』攝影比賽之網路票選網頁。
(http://www.facebook.com/pages/2012明道校園之美攝影比賽/208374882570214)
七、收件辦法:
102年3月2日前,將參賽作品背面浮貼「『明道校園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個人資料後連同作品光碟,寄到指定收件地點,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寒梅大樓梅館4樓數位設計學系辦公室。*報名表可由本校數位設計學系網站下載(http://www.mdu.edu.tw/~ddd/ds00.htm)
八、收件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文化路369號明道大學數位設計學系 校慶活動 『明道校園之美』攝影比賽小組收洽詢電話:(04)8876660 ext.8711 張小姐;E-mail:ageddd@gmail.com
九、評選辦法:
評審方式分為兩階段(1)網路投票:由網友選出網路人氣獎
*投票時間:由102年3月2日上傳當天即刻開始投票,至3月11日止,由透過facebook網路票選“我要推薦“數量最多者為最佳人
氣獎,攝影組及創意組各選一名。(推薦人需註冊facebook會員,每名會員限投一票)
(2)評審評分:於102年3月5日(一)由攝影相關專業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評分比例:主題:25 %、創意:25 %、構圖:25 %、技術:25 %。
評審委員:
1 施勝誠
明道大學數位設計學系系主任
2
另聘
業界專業攝影師
3
柯廷華
明道大學時尚設計學系助理教授
4
溫志維
明道大學數位設計學系助理教授
十、獎項辦法:
攝影組及創意組各取下列名次(1)名額與獎勵(每組)
第一名:壹 名 琉璃獎盃1座,獎金N.T$5,000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壹 名 琉璃獎盃1座,獎金N.T$3,000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壹 名 琉璃獎盃1座,獎金N.T$1,000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伍 名 精美紀念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入選獎:15 名 獎狀乙紙
(2)佳作獎(含)以上,每名參賽者每項限得一獎。
(3)評定成績未達評審標準時各項名額得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4)以上得奬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乙紙。
十一、比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且每人以5件作品為限,每件作品必須為符合主題及規格之單張作品,拍攝作品以2011年之後之新作為主。(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複製及造假他人作品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3)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原著作者可享有姓名表示權。得獎及未得獎作品恕不寄還。
(5) 攝影比賽其相關辦法、時間、地點、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校數位設計學系網站(http://www.mdu.edu.tw/~ddd/ds00.htm)。
(6) 102年3月12日前於數位設計學系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以電話通知,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得獎作品將於本校2012明道大學寒梅大樓梅館一樓大廳展出。 得獎者於明道大學校慶活動當日(102年3月25日)接受頒獎,無法出席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送、郵寄其獲贈之獎品、獎狀等所有獎勵品之責。
(7)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9) 公佈得獎名單:01年03月12日(一)
頒獎典禮:101年03月25日(日) 13:30
頒獎地點:明道大學寒梅大樓梅館一樓大廳
十二、預期效果:
(1)(攝影組)明道大學自2001年成立以來,歷經事在人為的粹鍊,漸將邁向一流大學之林,在這一重形像與包裝的時代,透過高中職學生的影像紀 錄,將校園生活的點滴傳播出去,並透過本次攝影比賽及優勝作品之攝影展,提高本校在高中職重點學校的曝光。將一切美好的影像,呈現給任何對於明道大學具有 憧憬願景的好學者,並為校慶活動增添光彩。(2)(創意組)目的為發掘明道設計新秀,讓明道大學學生的無限創意,登上魅力四射的世界設計舞台。
*註1:作品可使用影像軟體進行色階、明暗對比、色彩飽和度、濾鏡效果及格放等影像編修處理。
【進入比賽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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