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

『陽光台灣-攜手相廉』全國廉政書法創作競賽

壹、宗 旨:為推廣反貪倡亷,藉由藝術文化活動為媒介,舉辦全國大專院校暨社會人士廉政書法創藝競賽,希望經由書法創作與競賽過程,發揮創意,同時將廉潔觀念推廣至校園及全國各地,進而提升全民廉政的觀念,共創陽光廉能政府。
貳、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参、作品主題:以宣導品德教育、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企業倫理、掃除黑金、廉能政府暨反賄選等為主題。
肆、參賽辦法:
一、參加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限年齡均可參加。
(2)參加大專組別者須具國內外大學生身分,並附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比賽組別:(1)大專組 (2)社會組。(一人限報名一組)
三、作品規格:直式對開宣紙(約35 × 130公分)
※初選收件參賽者應自行注意作品尺寸規定,經本單位發現尺寸不符規定者,將拒絕參加複試比賽。
四、參賽規則:(詳見報名簡章)
(一)初審:初審作品以8 × 10吋照片審查,字體不拘。
即日起至100年 09月30日(五)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寄至: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書畫藝術學系碩士班收,信封請加註:「參加『陽光台灣-攜手相連』全國廉正書法創作競賽」。
(二)決賽:決賽比賽方式採現場書寫。
決賽時間:100年10月30日(日)。
決賽地點:本校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詳細地點則另行公告)
五、獎項內容及名額: 參加決賽者經評審後給予以下獎項:
(一)第一名,各組1名:獎狀乙紙,獎金30,000元
(二)第二名,各組2名:獎狀乙紙,獎金20,000元
(三)第三名,各組3名:獎狀乙紙,獎金15,000元
(四)佳 作,各組10名:獎狀乙紙,獎金5,000元
(五)入選若干名:獎狀乙紙
※各組參賽人員未達60人,得以減少入選名額;比賽表現未達獲獎標準之獎項得以從缺;得獎者若為軍、公、教身分,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僅頒發獎狀乙楨,不發給獎金。
伍、活動時程: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簡章公佈
100年8月
公布於本單位網站,紙本簡章於相關各大專院校、及各地方文化局免費索取,或自行列印
初審收件
即日起至100年09月30日(五)
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
決賽通知公告
100年10月14日(五)
參加決賽名單於網站公告並以紙本公文個別通知
決賽日期
100年10月30日(日)
本校實作教室,正確比賽地點詳見決賽通知書
得獎名單
100年11月4日(五)
比賽結果於網站公告並以紙本公文個別通知
陸、權責:本單位保有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明確規範請詳見活動簡章或上活動網站查詢。
柒、訊息公告:
一、活動網址:http://cart.ntua.edu.tw/activities/actnews.php?Sn=20
二、洽詢電話:02-2272-2181#2191 徐先生
傳真:02-8965-2947。
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進入比賽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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