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公司A很大!中華電信從九十六年起,強制用戶申租ADSL必須同時租用市內電話,讓每個用戶每月多支出五十至九十五元,至今中華電信不當得利已超過一百億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並通過提案,要求中華電信須在一周內主動通知用戶退費,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委員報告退費情形。
中華電信則同意未綁約用戶及至今未撥打任何市話用戶退租,並退還九十八年一月迄今所繳交的月租費。但九十八年以後,中華電信對申裝ADSL且無市內電話民眾,提供免費安裝市內電話,免除三千元裝機費,這部分民眾已簽二年租約,因此無法申請退租。
羅 淑蕾質詢指出,中華電信的搭售規定強制用戶申租ADSL必須同時租用市內電話,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國家通訊委員會(NCC)認訂不合理,下令取消,並裁罰卅 萬元,且命令中華電信在兩個月內改正搭售行為。中華電信既有ADSL用戶亦得隨時取消搭售的市內電話服務,中華電信不得拒絕。
中華電信既未遵守NCC判決、繳交罰款,還提出行政訴訟,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中華電信敗訴。但中華電信非但沒有主動退款,還將申租ADSL可不附掛市內電話當成公司的優惠活動,刊登在公司網路上。
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世界各國在網路事業起飛時,多推出申辦網路需附掛市內電話服務,隨時代演進,各國作法開始改變,中華電信的營運策略也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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