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童話西湖音樂創作比賽

 活動主旨:

西湖渡假村坐擁60公頃的美麗園區,安徒生童話主題搭配歐式宮廷花園、仿荷蘭穀倉造型小木屋,仿若置身歐洲般的怡然自得,為豐富安徒生童話主題氛圍,鼓勵音樂創作,特辦理「童話西湖音樂創作比賽」。

 參賽資格:

1.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各大專院校音樂相關系所學生,或喜愛音樂創作者均歡迎參加。(未滿20歲者,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報名參賽)
2. 詞、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請共同報名參賽。
3. 每人報名參賽之作品不得逾3件(含共同創作)。
4. 參賽者同意遵守簡章上之所有參賽規則、附則。
5. 違反上開規定之一者,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受理,該參賽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參賽辦法: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五) 17:00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 報名資料:請至西湖渡假村官方網站( www.westlake.com.tw )下載報名簡章及繳交相關文件、資料:
(1). 報名表1份。
(2). 原始創作切結書正本1份。
(3). 音樂詞、曲著作權及錄音著作權等歸屬同意書正本1份。
(4). 音樂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正本1份。
(5). 參賽作品光碟CD(Audio或MP3格式)1片,作品長度不得少於3分鐘、至多不得超過5分鐘,單一樂器演奏。
3. 報名方式:請備妥報名資料,於報名截止時間內,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西湖渡假村」收即可,信封上請註明「童話西湖音樂創作比賽」。
4. 洽詢電話:(037) 874656分機6309、6109
 參賽規則:
1. 創作內容包含詞與曲,且創作內容需融合以安徒生生平、童話故事或人物為主題譜曲、作詞,節奏輕快、活潑,用詞優美簡單,適合大小朋友同唱,但歌詞內容必須 包含「安徒生童話亞洲的故鄉」或安徒生童話故事主人翁(國王、美人魚、小錫兵、賣火柴的小女孩、醜小鴨)、「西湖渡假村」等詞。
2. 參賽作品需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賽者,不列入評選。
3.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始創作,且限未曾發表、未曾得獎、未經改作(如:翻譯作品)之作品,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 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項,並得對得獎者求償主辦單位發行之得獎作品專輯修正、發行及銷毀之費用,得獎者同意無條件繳 回已受領之獎金、證書及所有獎項;如獲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得獎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4. 若參賽者未備齊活動報名表、原始創作切結書正本、音樂詞曲及原始數位檔之錄音著作權等歸屬同意書正本,以及作品檔案、歌詞、曲譜稿(或簡譜)光碟;資料不 完整或參賽作品光碟品質不良有礙判讀或其他情事者,主辦單位可於受理報名後,以電話及E-Mail通知限期補正,並以1次為限,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 者,視同放棄參賽,請參賽者確實填寫聯絡方式。
 評選規則:
主題契合度(25%)、歌詞意境(20%)、編曲流暢度(20%)、創意(20%)、整體創作表現(15%)
 得獎公佈&獎項:
得獎者將另行通知,將於西湖渡假村官方網站(www.westlake.com.tw)、西湖渡假村Facebook (www.facebook.com/pages/xi-hu-du-jia-cun/186643465478)公佈得獎名單。
首獎1名,獎金30,000元,獎牌一面
西湖渡假大飯店「平日四人住宿券」一張(價值$5,500元)。
貳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牌一面
西湖渡假大飯店「平日雙人住宿券」一張(價值$4,500元)。
優選3名,獎金5,000元,獎牌一面
西湖渡假村「入園VIP券」五張(價值$1,995元)。
 活動附則:
1. 凡參加本創作比賽之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2. 參賽作品需是投稿本人作品。
3. 參賽得獎者,請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親臨西湖渡假村領取獎項。
4. 創作作品若涉及著作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並追回獎金。
5. 得獎作品詞曲著作權及原始數位檔之錄音著作權(均包含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自得獎日起歸屬西湖渡假村所有,西湖渡假村擁有不限時間、次數之出版、發 行、改作、編輯、重製、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等權利,不另給酬;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並應配合提 供相關圖片、光碟、曲譜與資料。
6. 得獎作品之得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分別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用途下,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將該得獎作品錄製成CD專輯及音樂錄影帶(MV)於國內外重 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台、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7. 參賽者不得以參加比賽為由,要求拒買西湖渡假村門票或拒付遊樂設施費用等必要支出。
8.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合參賽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9. 各獎項若無適當作品入選,經主辦單位決議,得以從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評選結果僅公告前三名入圍者,將不公佈作品分數;得獎之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應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10. 凡參加本創作比賽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1.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請隨時注意活動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主,本簡章相關事宜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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