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Epson 台灣尊榮賞 - 攝影創意大賽

比賽主題

1. 一般類:不限主題
2. 特別募集:「美哉台灣」 拍出你眼中最美的台灣的人、事、物
參賽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2. 台灣愛普生集團*員工不得參與比賽。
(* 包括台灣愛普生科技(股)公司、愛普網(股)公司及捷修網(股)公司)
3. 參賽作品請務必為獨立創作,不得冒名、抄襲、複製他人之作品參賽。
4. 曾經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得獎的作品請勿重複參加,一經發現/檢舉將取消參賽/得獎資格。

作品規格

參加者務必確認作品一旦得獎,能夠提供整組作品之數位檔案(解析度300dpi, JPG與TIFF檔,使用底片拍攝者須提供掃描轉檔之數位檔案)
參賽作品請選擇一類參賽,創作主題請自行命名,一主題須包含彩色或黑白作品四張(含)以上,交件須繳交整組作品。
參賽作品請使用Epson印表機搭配原廠墨水及紙材,每張照片分別輸出A3以上尺寸(作品短邊至少29.7公分以上),不須裱褙。

注意事項

參加者務必確認作品一旦得獎,能夠提供整組作品之數位檔案(解析度300dpi, JPG與TIFF檔,使用底片拍攝者須提供掃描轉檔之數位檔案)
參賽作品請選擇一類參賽,創作主題請自行命名,一主題須包含彩色或黑白作品四張(含)以上,交件須繳交整組作品。
參賽作品請使用Epson印表機搭配原廠墨水及紙材,每張照片分別輸出A3以上尺寸(作品短邊至少29.7公分以上),不須裱褙。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11/12/9止
得獎公佈:得獎名單將於2012年2月於網站公告,得獎人將由專人通知領獎事宜。得獎者若不克參加頒獎典禮,請委託親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代理受獎。
頒獎及展覽:預計2012年3月舉行,詳情陸續公告於活動網站

關於個人資料使用

參賽者於申請表上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妥善保管使用。參賽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主辦單位使用申請表上之個人資料,做為以下用途:
1. 參賽相關之聯絡事項:如作品資料確認、得獎通知、賽後退件等。
2. 參賽作品展覽、出版及活動宣傳相關事宜
3. 與本活動相關及未來Epson所舉辦之攝影比賽相關活動訊息。

關於智慧財產權

參賽者同意遵守比賽規定,並接受評審的評選決定,不干預比賽。參賽或得獎即表示同意授權主辦與協辦單位具有非專屬、永久之權利,得以使用於包括但不 限於公開展覽、宣傳、型錄製作、網站瀏覽、公開傳播、重製編輯、散布發行、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等之權利,主辦單位不另致酬,且媒介包括目前既有或未來發展而 出的所有媒體,不須另行知會參賽者 。上述權利包括將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公布於網站之權利。
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安排於2011 Epson Color Imaging Exhibition展出
優勝一名
獎金  新台幣10萬元整
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R3000(價值29,800元)1台
獎牌  乙座
準優勝一名
獎金  新台幣5萬元整
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R2000(價值19,800元)1台
獎牌  乙座
「美哉台灣」特別賞二名
獎金  新台幣3萬元整
獎品  Epson藝術微噴中心輸出禮券新台幣1萬元
獎牌  乙座
評審特別賞*五名
獎金  新台幣1萬元整
獎品  DIGIPHOTO雜誌一年份
獎狀1   乙紙
* 評審特別賞係由評審委員於全部參賽作品中,選出心目中
* 最佳的作品。

獎勵辦法說明

頒獎典禮及展覽詳細辦法陸續公佈於活動網站。
得獎者必須於收到通知後兩周內提供作品數位檔案,並協助完成相關行政流程*。主辦單位將會公開得獎作品、得獎者姓名及作品主題簡介,請參賽者充分理解。*流程包括作品合法聲明、作品使用授權書、勞務報酬單之簽回。
本活動頒發之獎金獎品,主辦單位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總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將預先扣繳10%。
獎品不得替代或轉讓,主辦單位保留調整獎品內容之權利。


【進入比賽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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