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 星期六

2011夢想會館創意寫生比賽

一、 計畫名稱:

2011 2011 夢想會館

二、 計畫緣起

自從傅崐萁縣長上任以來,積極發揚維護客家傳統文化,建構真正屬
於並具有客家元素之花蓮客家文化園區。期盼在花蓮客家文化園區建構
完成之前為客家文化留下歷史性的畫面,故舉辦 2011 夢想會館創意寫
生比賽。邀請愛護客家文化的鄉親夢想揮灑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
在多元族群、多元文化的社會潮流趨勢下,如何讓客家文化落實由點
到面深入社會的每個角落,維護固有客家傳統文化是刻不容緩的。本次
藉夢想會館創意寫生活動的平台,推廣客家文化、提升人文藝術的概
念,融合客家人文與藝術,創造現代新的客家人文化。

三、 計畫內容

辦理 2011「夢想會館‧創意寫生」比賽活動。紀錄客家文化會館的風貌
和歷史,營造客家生活藝術的氛圍,實現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

四、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三) 協辦單位:本縣客家社團及對客家文化有興趣者。

五、 活動內容

(一) 活動日期:100 年年年 12 月月月 24 日日日( ) 8 16 時時時 00 分。分分分。。。
(二) 舉辦地點: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及其廣場。
(三) 公告時間及地點:
於 10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 15:00 時於客家文化會館公佈欄
公告(不另行通知)。
(四) 頒獎時間:10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 15:00 時
(五) 參加對象:
1、 組別:一律採個人組方式競賽。
(1) 國小組(國小一~六年級)
(2) 國中、高中組
(3) 大專組:大專學生(在學學生為準)
(4) 社會組:社會人士;非屬上項限制內之人士皆可報名。
2、 類別:蠟筆、水彩、素描、油畫、水墨等皆可,採 平面創作。
3、寫生主題
(1)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及其演藝堂。
(2)夢想客家會館意想圖。
(3)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至吉安鄉五穀宮至吉安鄉五穀宮間客庄生活圈意想圖。
(六) 報名事項:
1、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00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7 時止。
2、 報名時間:
上班時間上午 08:00-12:00 及下午 13:30-17:30。
3、 報名地點: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3 樓文化保存科(花蓮縣吉安
鄉中正路二段 60 號)。
4、 報名方式:
一律採書面報名。參賽者應填具個人報名表(如附表),於前列時限
內逕送、傳真至報名地點,報名後請向受理單位查證收否。報名表
應依規定填寫清楚完備,如因訛誤或不備致競賽權利受到損害時,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評審事項:

(一) 主辦單位聘請 3 位畫家擔任評審,評審以遴聘具客家美學創作藝
術家或美術老師之專家學者擔任,其中一人為主任評審委員(即係「裁
判長」)。
(二) 寫生評分標準:
1、 寫生內容契合度:佔 40%。
2、 寫生意境(美感表達、情意表現、視覺表現、豐富度):佔 40%。
3、 繪畫技巧(技法、圖面乾淨度):佔 20%。
(三) 各組個人比賽成績之核計,一律採用各出席評審委員評定之總平
均分數計列,若遇同分者得由出席評審委員當場重新票選或議決其名
次。

優勝錄取:

各比賽組別實際出賽人數如逾 14 人者,錄取前 3 名及「佳作」5 人;7-14
人者則取其前三名;不足 7 人者僅取「優選」2 人。
前項優選由評審委員議決之
項優選由評審委員議決之。

比賽獎項

(一) 各組獎勵
1、 第一名(各組取 1 名):獎狀乙面、4,000 元商品禮卷。
2、 第二名(各組取 2 名):獎狀乙面、3,000 元商品禮卷。
3、 第三名(各組取 3 名):獎狀乙面、2,000 元商品禮卷。
4、 佳作(各組取 5 名):獎狀乙面、500 元商品禮卷。
(二) 單位獎勵:凡立案單位或工作室(畫室),鼓勵學生踴躍參與報名
者(5 人以上),由主辦單位致感謝狀乙面、精美客家紀念品乙份及 500
元商品禮卷;如指導學生獲佳績(得獎人數 3 人以上),再酌予倍增獎
勵。
(三) 個人到場完成比賽之報名參賽人員,由主辦單位致贈精美客家紀
念品乙份,以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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