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 星期五

「鍾愛恆春.珍惜生態」-攝影比賽

一、主旨:

冀望借由本次活動,透過鏡頭宣揚「鍾愛恆春.珍惜生態」的理念。

辦理單位

二、主辦單位:恆春生態農場
協辦單位:恆春鎮公所、恆春鎮民代表會、屏東縣觀光協會、屏東縣恆春
半島觀光產業聯盟、屏東縣旅館同業公會、屏東縣休閒農業發展
協會、恆春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藝術者,均歡迎參加。

四、參賽辦法:

1.向恆春生態農場申請農場年度入園攝影證每張工本費$300元。
(請檢附二吋相片乙張)
2.凡參加恆春生態農場攝影住宿專案者,即可免費獲得農場年度入園攝影證一張。
PS:農場年度攝影證使用期限為2011年11月1日~2012年10月31日止,持證本人可免費入園,同行者門票可享每人優惠價75元,園區消費再享九折優惠。

五、攝影主題:

限農場內、生態、自然景觀、人文等。

六、作品規格:

1. 135mm以上正負片。
2. 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10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案大小約為45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
3. 照片規格,短邊不得少於12吋和長邊不得超過15 吋之彩色照片參賽、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與加色,不收黑白和連作。

七、參賽件數:

參賽件數以六件為限,並同時繳交原始照片之數位檔案,未繳交數位檔案者,全部不予評審。(135mm以上正負片拍攝者,請燒製數位檔繳交。)

八、收件日期:

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0 月3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九、收件住址:

屏東縣恆春鎮山腳路28-5號 (恆春生態農場) 電話:08-8892633  (避免混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鍾愛恆春.珍惜生態」攝影比賽)。

十、評審地點:

恆春生態農場

十一、評審日期:

2012年11月17日

十二、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
銀牌獎一名,獎金叁萬元、獎牌乙面。
銅牌獎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
優選獎十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三十名,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五十名,恆春生態農場壹仟元住宿抵用券乙張。

十三、頒獎日期:

2012年12月1日
附則:1.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2.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
3.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參加表(註明:題名、姓名、電話、手機、聯絡住址),否則不予以評審。
4.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額得以從缺。
5.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得獎作品的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在報章、雜誌、媒體或刊物發表、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
7.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8.凡參加本攝影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如未盡事宜,本公司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以符合實境情況之需,並於官網公告。
10.所有活動訊息及表格請至恆春生態農場官方網站下載www.ecofarm.com.tw


【進入比賽網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