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玉山腳下布農風 東埔活動中心】老照片與老故事展示、遊記徵文、我心中的夢想旅館競圖比賽

【老照片與老故事】展示
一、活動目的:
期望透過老照片與老故事的展示,分享那些紀錄著過去遊客在東埔活動中心與周邊景點中有苦、有笑、有淚的美好回憶與周邊自然美景的變化,喚起民眾對東埔活動中心的記憶、情感與幻想。
二、作品內容:
以在東埔地區遊玩、嬉鬧、瘋狂的回憶、東埔活動中心早期風貌、或是周邊自然景致的變化為主題。
三、作品規格:以下兩種形式皆可
1.照片檔:實體照片或圖片檔形式皆可。如繳交實體照片,其照片規格不拘,彩色或黑白皆可;若為圖片檔,請以燒錄光碟形式繳交。
2.老故事或老傳說:以數位投稿或是書面投稿形式皆可,字數以200字為限。數位投稿者,其文字檔格式為word檔,字體大小與字型不拘,完成後以燒錄光碟形式繳交;書面投稿者,請以A4白紙為底稿,以黑或藍色原子筆書寫。
四、投稿方式:
請下載列印報名表(報名表下載),將表格資料填妥,並將填妥之報名表隨同作品郵寄至
402-55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19樓之1
收件者:玉山腳下布農風-東埔活動中心徵稿活動籌辦小組收
五、投稿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六、參加對象:全國民眾皆可參加
七、展示期間:民國101年1月15日起至民國101年2月4日止
八、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中州科技大學
九、為避免展示期間導致參展照片受損,將會在照片掃描存檔後全數寄還,請您放心!
十、活動規則:
為避免活動期間與活動結束後發生爭議,而責任權屬不清,故後續活動執行時將訂定下列活動規則:
1.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如有發生損害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投稿之文章與照片如有危害善良風俗,主辦單位保有審查與刪除之權利。
3.參與作品不可有侵犯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如因導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涉訟,應負擔一切民、刑事責任。
4.參賽作品請參賽者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參賽者不得異議。
5.參賽者繳交之作品若發生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6.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公告為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保留活動修改、變更權利。
7.凡完成報名參加本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遊記徵文】
一、活動目的:
期望透過遊記徵文方式,讓民眾有管道可將在東埔旅遊的感受與趣事show出來與大家分享,並希望藉由生動的遊記內容與網路的渲染力,吸引新舊朋友前往東埔活動中心開創新的旅遊回憶與感受。
二、作品內容:
以描述在東埔活動中心及周邊旅遊的故事、趣聞、心得回憶以及私房景點與遊程為主,同時遊記中所提及遊程可搭配南投縣其他著名景點,如日月潭、埔里、集集等地之規畫進行完整的旅遊體驗與感受分享。
三、作品規格:
以文字描述為主,輔以照片或圖片。全文字數介於100-500字,文字檔格式為word檔,且文中須含照片或圖片至少3張,圖檔格式為GIF或JPEG(JPG),且每張圖片像素為640x480以上。
四、投稿方式:
請下載列印報名表(報名表下載),將表格資料填妥,並將填妥之報名表隨同作品郵寄至
402-55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19樓之1
收件者:玉山腳下布農風-東埔活動中心徵稿活動籌辦小組收
五、投稿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1年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評選結果將於民國101年1月31日公布於東埔活動中心網站
六、參加對象:全國民眾皆可參加
七、評審方式:
1.先由專案人員審核文章內容,確認投稿內容不含有暴力、血腥、不雅或傷風敗俗且符合本次活動要求之文字或照片者,始有參賽資格。
2.為求競賽公平與透明化,建議採用「專家評選方式,並明定各項目評分與權重,相關評分方式如下:
A.「內容渲染力」佔30%
B.「故事獨特性」佔20%
C.「照片呈現」佔30%
D.「文章豐富度」佔20%
八、獎勵:
入選優勝五名各可獲得獎金3,000元整
入選佳作十名各可獲得精美小禮物乙份
九、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中州科技大學
十、活動規則:
為避免活動期間與活動結束後發生爭議,而責任權屬不清,故後續活動執行時將訂定下列活動規則:
(一)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填寫資料致無法聯絡得獎者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 獎資格。且如有發生損害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將不負任何法律責 任。
(二)投稿之文章與照片如有危害善良風俗,主辦單位保有審查與刪除之權利。
(三)參與徵文或設計競賽者不可有侵犯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如因導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涉訟,應負擔一切民、刑事責任。
(四)所有參與之文章、攝影照片之智慧財產權與版權歸屬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有,且作品一經遞交後,概不發還,參賽者可自行保存比賽作品之副本。
(五)參賽作品請參賽者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六)參賽者繳交之作品若發生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七)活動結束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將「得獎確認函」及「著作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寄給得獎者,得獎者必須於主辦單位指定之期限內,將前述文件以書面郵寄的方式寄至指定地址,若未於通知期限內送達相關文件,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主辦單位將依序由後面名次遞補。
(八)中獎者如獲得2項以上獎品,僅寄送獎品金額較高之獎項。
(九)依機會中獎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低於新臺幣1,000元者(含1,000元),免申報扣繳所得。此外,若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得獎之獎品金額為多少,需就中獎獎項之市價金額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
(十)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隊長為代表。
(十一)本活動贈獎獎項,以網站公告為準,原訂獎項因商品規格異動、停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時,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之權利,且獎品恕不得要求折扺現金。
(十二)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公告為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保留活動修改、變更權利。
(十三)凡完成報名參加本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我心中的夢想旅館競圖比賽】
一、活動目的:
期望透過以東埔活動中心房間為設計主體的競圖方式,讓年輕學子有機會利用自身的創意與想像力,打造出心中的溫泉旅館房間的樣式,並可將之作為後續東埔活動中心改造之參考,讓參賽者有機會可以一圓打造夢幻溫泉旅館的夢想。
二、作品內容:
以東埔活動中心內任一房間作為設計主體,並以「靜謐、自在、慢活、享樂」作為設計概念,設計出富有布農族文化特色且適合情侶約會或親子旅遊住宿的溫泉旅館房間型式(包含房間特色、配置、設備)。
三、作品規格:
需包含設計模型1式及A3設計圖說1份(4張A3為限)。設計模型比例為1/30,需包含20cm*30cm模型底板(基地底板);設計圖說部分,需含1/30平面配置圖及相關輔助圖面,圖說須以公制及阿拉伯數字為度量標示工具。
四、投稿方式:
請下載列印報名表(報名表下載),將表格資料填妥,並將填妥之報名表隨同作品郵寄至
402-55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19樓之1
收件者:玉山腳下布農風-東埔活動中心徵稿活動籌辦小組收
五、投稿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1年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評選結果將於民國101年1月31日公布於東埔活動中心網站
六、參加對象:國內各高中職以上在校學生
七、評審方式:
1.先由專案人員審核文章內容,確認投稿內容不含有暴力、血腥、不雅或傷風敗俗且符合本次活動要求之文字或圖片者,始有參賽資格。
2.為求競賽公平與透明化,建議採用「專家評選方式,並明定各項目評分與權重,相關評分方式如下:
A.「構想與創意」佔40%
B.「與周邊環境的協調性」佔20%
C.「圖面與模型的表現」佔40%
八、獎勵:
優勝第一名可獲得獎金10,000元整(共一名)
優勝第二名可獲得獎金8,000元整(共一名)
優勝第三名可獲得獎金5,000元整(共一名)
入選佳作可獲得精美小禮物乙份(共五名)
九、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中州科技大學
十、活動規則:
為避免活動期間與活動結束後發生爭議,而責任權屬不清,故後續活動執行時將訂定下列活動規則:
(一)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填寫資料致無法聯絡得獎者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 獎資格。且如有發生損害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將不負任何法律責 任。
(二)投稿之文章與照片如有危害善良風俗,主辦單位保有審查與刪除之權利。
(三)參與徵文或設計競賽者不可有侵犯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如因導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涉訟,應負擔一切民、刑事責任。
(四)所有參與之文章、攝影照片之智慧財產權與版權歸屬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有,且作品一經遞交後,概不發還,參賽者可自行保存比賽作品之副本。
(五)參賽作品請參賽者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六)參賽者繳交之作品若發生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七)活動結束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將「得獎確認函」及「著作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寄給得獎者,得獎者必須於主辦單位指定之期限內,將前述文件以書面郵寄的方式寄至指定地址,若未於通知期限內送達相關文件,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主辦單位將依序由後面名次遞補。
(八)中獎者如獲得2項以上獎品,僅寄送獎品金額較高之獎項。
(九)依機會中獎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低於新臺幣1,000元者(含1,000元),免申報扣繳所得。此外,若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得獎之獎品金額為多少,需就中獎獎項之市價金額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
(十)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隊長為代表。
(十一)本活動贈獎獎項,以網站公告為準,原訂獎項因商品規格異動、停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時,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之權利,且獎品恕不得要求折扺現金。
(十二)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公告為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保留活動修改、變更權利。
(十三)凡完成報名參加本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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